海关调整小轿车、越野车进出口商品归类技术特性要求,明日起施行

2023-06-30 22:51:56 来源: IT之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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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之家 6 月 30 日消息,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小轿车、越野车进出口商品归类有关技术特性要求的公告。

根据国家标准《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》(GB / T 3730.1—2022,将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实施,以下称“2022 年新标准”),现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(2017 年调整部分)》(海关总署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附件 1)中,小轿车和越野车归类应满足的技术特性要求调整如下:

归入税则号列 8703.2361 项下的小轿车,应满足 2022 年新标准中“4.1.1 轿车”项下“a)”“b)”、注 1 至注 3 的技术特性要求。

归入税则号列 8703.2362 项下的越野车,应满足 2022 年新标准中“4.1.3 越野乘用车”项下“a)”“b)”“c)”“d)”、注 1 的技术特性要求。

调整后的具体技术特性要求详见附件。

本公告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。

附件:进出口归入小轿车、越野车税则号列的商品技术特性要求

IT之家附具体要求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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